柳市房产网
 
乐清柳市房产网
 



 用户登陆

|

用户名


|

密 码



柳市房产网|柳市房地产中介|房屋出售|房屋出租|二手房交易信息网|柳市新楼盘出售
 
柳客隆房产中介|购房常识-----联系地址:柳市延文路80号|联系电话:0577-62736580
 
 
 
购房常识
租房宝典
政策法规
装修常识
建材导购
楼盘介绍
 你目前位置: 首 页置业指南 ∣ 购房常识
 
故作低价合同 效力怎样辨别
 
    市区高先生通过中介出售了一套房屋,约定好每平方米价格为12200元,并签了一份合同,总价约110万元。为了规避税收,中介让他们再签一份合同,把价格写低一点,总价约90万元。现买方已付了90万元,余下20万元等过户后支付。高先生所担心的是:如果过户后,买方说后面的合同是有效的,余下那20万元不付了。这种情况下,这种故作低价的合同是否有效?
    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尹航回复:对于前后合同约定的房价不一致这一情况,根据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原则,原则上应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。如一方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双方为规避纳税等,故意在第一份合同后订立虚假合同的,由于该行为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,且具有损害国家利益等非法目的,应属无效。而前一份合同意思表示真实,交易合法,因此,仍应以前合同约定的成交价履行。 子监
   
 
 
关于我们 | 新闻动态 | 公司服务 | 销售网点 | 广告投放 | 人才招聘 | 柳市地图 | 联系我们
 
CopyRight © 2008-2023 柳客隆房地产  联系地址:乐清市柳市镇延文路80号  浙ICP备09070684号
抖音ID:LKLFC    联系手机:    微信号:LKLFC0577
乐清柳市房地产网|柳市房产中介|柳市新楼盘代理|柳市房屋出售|二手房交易信息网